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退伍军人优惠政策提示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1054  更新时间:2015-07-09 11:51:30  文章录入:admin

来源:中国荣军网 2012年10月1日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享受以下几方面的优惠政策:
(一)对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从事开发荒山、荒地、荒滩、荒水的,从有收入年度开始,3年内免征农业税。对从事种植、养殖业的,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有关种植、养殖业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对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和相关技术培训业务以及家禽、牧畜、水生动物的繁殖和疾病防治业务的,按现行营业税规定免征营业税。
 
(二)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报考成人高等学校的,投档总分可增加10分,其中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的,投档总分可增加20分;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投档总分可增加10分,其中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投档总分可增加20分;具有本科学历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予以复试或录取。
 
(三)自谋职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凭《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三年内免交下列费用:
 
①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②卫生部门收取的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
 
③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鉴证费;
 
④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登记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
 
⑤其他有关登记类、管理类的收费项目。
 
(四)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经济实体,经营资金不足时,可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商业银行应优先予以信贷支持。
 
(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管理中心针对农业户口的退伍军人和农民工,可以免费参加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还可以提供小额担保贷款;2006年以后退伍回来的(农村或者城镇)军人自主创业,政府给以资金扶持。除了餐饮、娱乐和休闲,高污染、高能耗、高危险行业外,其他行的都可以申请资金扶持。
 
(六)持有关复员转业证件到当地人武部或民政局申请创业贷款和自谋职业创业免税优惠涉及税金的税率 
1、营业税税率:按营业收入的5%计算缴纳。 
2、城建税税率(按营业税计算) 
(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3、教育费附加税:按营业税的3%计算缴纳。 
4、印花税: 
(1)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适用税率为千分之一; 
(2)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运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税率为万分之五; 
(3)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税率为万分之三; 
(4)借款合同,税率为万分之零点五; 
(5)对记录资金的帐薄,按“实收资本”和“资金公积”总额的万分之五贴花; 
(6)营业帐薄、权利、许可证照,按件定额贴花五元。 
5、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不含税收入适用税率表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不超过500元的部分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6、企业所得税税率:25%。 
7、房产税 
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8、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