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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维权适可“人肉”搜索? |
作者: 文章来源:中国荣军网营运团队 点击数 845 更新时间:2015-11-27 15:28:52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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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一天,你突然被不计其数的网民认识、追踪,即便你从不上网,你的姓名、电话、住址、学校或工作单位甚至你家人的诸多隐私细节也被陌生人知晓。遇到这种情况,你可能被“人肉搜索”了。“人肉搜索”是指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变传统的网络信息搜索(机器搜索)为人找人、人问人的网络社区活动,由提问者提出问题,其他网民以自己的专业背景、亲身经历、道听途说来回答问题。“人肉搜索”有许多种类,但最具争议的是对人的搜索。 2006年,有网民在网上公布一组虐猫视频截图。此图一出引起网友众怒并启动“人肉搜索”,踩猫者被迅速挖出。此后,“铜须门”事件、女孩辱骂汶川震区民众事件等一系列“人肉搜索”,当事人均被迅速“人肉”出来。尽管“人肉搜索”是以道德和正义为原动力的,但这种方式依然遭到了众多质疑,“人肉”之下,当事人的隐私权、名誉权都有可能遭到损害,“人肉搜索”游走在道德和法律的边缘。 2008年8月,部分全国人大常委在审议刑法修正案草案时,提出网络“人肉搜索”严重侵犯公民权益,需追究刑事责任。12月22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继续审议刑法修正案草案,草案提出,对利用网站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网络服务提供者应承担连带责任。 典型案例 2007年底,北京一白领女性姜某跳楼自杀。在她广为传播的“死亡博客”中,将自杀原因归咎为丈夫王菲的不忠,并贴出了丈夫与第三者的照片,网友们立即对王菲发起了“人肉搜索”,将王菲及其家人的地址、电话、工作单位、过去经历等诸多个人信息在网上公布。王菲因此不断收到恐吓邮件和谩骂短信,其父母的住宅门口两侧被贴满谩骂、恐吓标语;而王菲的工作单位也不堪其扰将其辞退。随后,王菲将“北飞的候鸟”、大旗网、天涯社区3家网站告上法庭,要求赔偿7.5万元损失及6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这成为了中国“人肉搜索第一案”。2008年12月18日,朝阳法庭一审判定,大旗网与“北飞的候鸟”创办人侵权成立,赔偿王菲精神损失等9367元,并在网站上公开道歉,天涯网因在合理期限内及时删除了相关内容,被判免责。 网友声音 “人肉搜索”是天使还是魔鬼?一方面,“人肉搜索”充分发挥网络传播迅速、传播范围广的优势,将现实社会中涉嫌违法违纪或不道德的人和事公开曝光,有利于公民行使监督权和批评权。而另一方面,众多网民原本善意的维持道德公正的行为一旦失控,在越来越强烈的情绪纷争之中容易走向极端,充满着义愤情绪的道德审判行为极易演变为网络暴力。“人肉搜索”站在网络虚拟的道德高台上,却对现实生活中当事人的名誉权、隐私权造成了损害,极大地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人肉搜索”应该有其行为规范,要合情合理合法。 对此,您有何见解?欢迎登录中国荣军网荣军社区留言、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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