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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税改思路明朗 环境税开征成定局 |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290 更新时间:2011-01-04 10:14:39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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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27-28日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增值税、个税、环境税、房地产税,今年一直以来备受关注的四大税种,也同样是“十二五”时期税改的重点。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会上指出,“十二五”期间,将改革完善税收制度,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合理调整消费税范围和税率结构,完善有利于产业结构升级和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逐步建立健全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开征环境保护税;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完善财产税制度;逐步健全地方税体系,赋予省级政府适当税政管理权限等。 记者了解到,增值税改革的思路是将一些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纳入增值税范围,试点企业不再缴纳营业税,这样改革后,相关企业可以进行固定资产进项抵扣。
此外,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大方向指引下,目前个税分成11类所得的情况也将有所调整,部分分类可能合并,如将劳动报酬所得与工薪所得合并。 至于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改革,目前已有重庆和上海表示要做好试点准备。 除了税改继续推进以外,谢旭人还表示,要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在改善民生方面,农村、就业、社会保障体系仍是财政着力点。 |